幼托不完善 光發錢沒用 |
2011/01/02 |
【聯合報╱記者王維玲/台北報導】 經建會日前向馬總統提案擬透過補助方式,提供二歲至六歲幼童普及式的托育服務,托育政策催生聯盟、教保服務行動聯盟、全家盟等民間團體昨天發表聯合聲明,表示「光發錢沒用」,要求政府「把錢花在刀口上」,提出更完善的公共托育政策。 「光是花錢是不行的」,全家盟理事長謝國清直言,與其發這麼多錢給家長,政府不如花多一點心力建立幼教托育管理及監督機制。 全教會政策部主任詹政道則希望政府「治標不如治本」,在幼教托育機構的師資、課程以及環境設備普遍不合格的狀況之下,「不要說給三萬,給十萬也沒人敢生!」 國立台北護理健康學院嬰幼兒保育系副教授段慧瑩也質疑,「如果一年可以補助三萬,為什麼不把錢拿來做公共化的幼兒園?」她表示,目前政府對幼稚園的規劃與管理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,例如有些幼稚園根本沒有立案,有些幼稚園以補習班的名義招收幼童,卻無法提供合格的空間設備和適當師資,不利幼兒身心發展。 「發了錢,可是我家方圓十里內沒有幼兒機構,或是根本沒有優質的機構,這樣有意義嗎?」段慧瑩指出,目前台灣公私立幼稚園的比例是三比七,家長根本找不到平價且優質的公立幼稚園,只能往私立幼稚園送,不但費用昂貴,品質也不見得有所保障,政府應該努力讓幼兒托育機構朝向「優質化、法制化、普及化」的方向發展。 台北市立教育大學幼兒教育系副教授邱志鵬則認為,此項政策代表政府願意與家庭一起分擔照顧子女的責任,以金錢補助作為實質回應,「有一定誠意」,但是只提供金錢給需求端,卻不介入管制幼教托育市場,對於父母的幫助不大。 邱志鵬希望政府可以提供更多公辦民營、平價且優質的幼稚園,讓國家預算發揮最大效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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